企业申报项目需要制定项目建议书,然后提交到当地发改委,发改委受理项目建议书后,会对项目进行一系列的审核:
1、受理
(1)条件: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项目立项申请;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地形图(1:2000);
征地协议;
规划部门意见;
(2)受理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3)本岗位负责人:非生产项目属于投资科;工业、商业、外经外贸、旅游、乡镇项目属于工贸科;农林水利等农业项目属于农经科;
(4)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即时受理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单”;对申办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告知申办人意见及理由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补充材料通知单”,按要求补齐材料后,经受理合格并发给“发改委行政审批项目受理通知单”;
(5)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核
(1)标准:同受理标准;
(2)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科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4)对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及时上报委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退受理人员;
(5)对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标准的,签署意见及理由,退受理人员;
(6)时限:2个工作日。
3、复审标准:同审核标准
(1)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科长;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3)同意审核意见的,退受理人员;不同意审核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转审定人员;
(4)时限:2个工作日。
4、审定标准:同复审标准
(1)本岗位责任人:委主管领导;
(2)同意复审意见的,签署意见后转受理人员;不同意复审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后,退受理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5、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相关业务科受理人;
(2)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申办结果;
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3)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制发审批文书并归档;
对审定通过的,通知申办人领取批文;
对不符合审定标准的不予批准,将意见及理由一次告知申办人;
审批工作结束后,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书材料按要求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