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计划书≠项目设计
现实情况是什么样子呢?我们往往是先有了项目活动——即要做的事情,大家觉得不错后,就对接潜在的资助方,沟通意向获得认可后,就进入一轮又一轮的撰写、沟通、修改项目书的过程。项目设计的环节也就主要体现在项目计划书的撰写过程中。
然而,这样的风险显而易见。一旦进入项目计划书沟通阶段,潜在的资助和被资助的关系便自然建立起来,僧多粥少的行业现状,导致项目申请者在过程中几乎难以避免地将资助方的意愿列为较高优先级,甚至有意识地去揣度特定资助方的喜好,投其所好,以增加获得资助的机率。尤其是当资助方对活动形式有所认可时,我们更容易错误地以为活动设计便是项目设计的全部。
从时间投入上来看,项目计划书占用了项目设计环节大部分时间。为了打动资助方,我们纠结于活动形式的新颖、独特,预算的多少,文字表述的流畅、优美……渐渐地,诸如此类的细节,让我们越来越难以深刻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做这样或那样的活动?”,项目设计的过程变成了填写项目书、与资助方沟通等例行公事。
(二)项目设计应回归问题分析
那么,我们如何跳出以活动为出发点的习惯性思维和资源为导向的取悦性行为,开始真正的项目设计呢?
首先,项目计划书只是资助者和NGO沟通的一个载体,它不是项目活动合理性的解释文本,而是项目设计过程的集中呈现。通过这个载体,资助者得以了解项目设计的逻辑——“问题界定—预期目标—执行策略—活动规划”及其所需资源投入,从而为决策做参考。
其次,我们必须意识到,作为公益资源的再分配者,“基金会的创办目的是支持或援助教育、社会、慈善、宗教或其他活动以服务于公共福利”,因此,资助者和项目申请者的共同利益点在于社会影响力的产生。持续、良性的合作关系一定有赖于对公共福利的服务效度,而非一时的求新、求异。
因此,作为项目申请者,明确各自定位和影响合作关系建立的关键指标后,我们就更要坚守“社会问题解决方案探索者”的定位。要意识到一开始产生的项目活动形式只是项目雏形,它是否值得付诸实践还有待检验,检验的标准便是我们是否能回答好如下系列问题:
问题分析,从现象探究因源:谁身上(或环境中、社会中)发生的什么事情,促使我们产生了某件事情的想法?这个现象背后隐含着什么样的问题?这是谁的问题?产生这样问题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是什么?
目标导向,检验项目策略和活动的合理性:项目周期内,我们会以那一个/几个问题作为切入,期望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原有的活动策略是否能支持目标的实现?为什么?
通过此检验过程,逐步地对活动创意进行客观、理性地分析,以此提醒我们项目设计的过程是对活动创意进行梳理、分析、检验的过程,并以此回归到“问题—目标—成功指标”关键的三点一线上。这个过程是我们公益团队与自己、服务对象、支持方等关键利益相关方互动对话的过程,相比于资助方,我们更需要回答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个过程或许不易,但,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改变者,哪有那么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