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撰写
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后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按要求撰写项目建议书。其基本程序是:建设单位提出项目设想,主管部门撰写项目建议书(可由专业机构代写),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二、建设单位撰写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指令本单位部门撰写项目建议书。其基本程序是:对口部门提出设想,建设单位负责人决策认可后由本单位部门撰写(可由专业机构代写),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三、专业设计单位(甲级资质)撰写
对于规模大,技术要求较高的民用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设想后,提交专业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资质单位(甲级)撰写建议书,报请有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