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范围内与人们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的作出、重要政策的出台、重大改革的实施、重点工程的建设和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的举办,以及县委、县政府或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促进决策、执行、实施方案的完善,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措施,以防范、降低或消除实施过程中的涉稳风险,为推进重大事项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决策提出部门、政策起草部门、项目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牵头部门、工作实施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牵头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报告。风险评估一般按照“五步走”程序:第一步,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第二步,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第三步,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通过对显性风险、潜在风险和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进行综合研判,从高到低Ⅰ、Ⅱ、Ⅲ、Ⅳ四个风险等级中评定出相应等级标准,做出不实施、暂缓实施、部分实施或试行实施、实施的决定;第四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第五步,运用评估结论,加强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