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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川价函〔2005〕7号《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收费有关问题的函》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收费标准如下表:
注:1、表中收费标准含评价服务所需的差旅费、劳务费、检验检测费、评价报告。
2、表中收费标准不含出国开展类比调查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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