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工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规定,职业卫生科受某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委托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根据项目实施要求,我科工作人员于6月6日至6月9日赴舟山开展现场采样工作。本次采样共采集和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样品采集是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重要过程,采样过程规范、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评价结果的公正性。为确保采样的规范、准确,现场采样人员充分做好采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依据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和GBZ/T 160《工作场所有毒物质测定》规定进行采样、保存和运输。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或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状态下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的综合评价,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等工作提供依据。作为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现状评价是我中心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客观、公正地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也是我们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