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应简要说明下列内容:
(1)主体工程及立项的概况。
(2)项目所在地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
(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主要包括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建设期水土流失总量及新增量、水土流失重点区段及时段。
(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主要工程量。
(7)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8)主要结论与建议。
(9)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总则
方案编制总则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明确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与标准、相关资料等。
(3)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即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规定,该标准为最低标准,执行中应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说明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4)论述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5)说明方案编制的原则。
(6)确定设计深度和设计水平年。
3、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与安置等情况。若有与其它项目的依托关系应予说明。
4、建设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所在区域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现状及防治情况,项目所在地的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区域内生态建设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可借鉴的经验。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主体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选址的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评价。
(3)主体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4)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弃土(石、碴)场、取料场的布置、施工方法与工艺等评价。
(5)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6)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分析。
(7)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6、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占地,要分行政区划(以县为单位,线型项目也可以地、市为单位)列表说明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
(3)防治责任范围结果,用文、表、图说明项目建设区、直接影响区的范围、面积等情况。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结果。
7、水土流失预测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预测范围与预测时段。
(2)说明预测方法及土壤侵背景值、扰动后的模数值的取值依据。
(3)水土流失预测成果,应说明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产生的弃土(石、碴、矸)量和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与数量。
(4)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与评价。
(5)预测结论,综合分析及防治措施布设的指导性意见。
8、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防治目标,提出定与定量的防治目标。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与总体总体布局,并附防治体系框图。
(4)不同类型防治工程的典型设计。
(5)防治措施及工程量,应按分区,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列表说明各项防治措施工程的工作量。
(6)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9、水土保持监测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监测时段。
(2)监测区域(段)、监测点位。
(3)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频次。
(4)监测工作量,说明监测土建设施、消耗性材料、监测设备、监测所需人工等。
(5)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要求。
10、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方法。
(2)水土保持投资概述,并附投资估算汇总表、分年度投资表、工程单价汇总表、材料用时汇总表。
(3)防治效果预测,应对照制定的目标,验算6项目标的达到情况。
(4)水土保持损益分析,从水、土资源、生态与环境等方面进行损益分析与评价。
11、实施保障措施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管理,建设单位应明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或人员,专项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协调工作。
(2)水土保持投资,建设单位应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投资列入主体工程概(预)算,明确防治资金来源。
(3)后续设计,方案批复后应由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4)防治责任,发包标书中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列入招标合同,明确承包商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外购土石料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5)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理机构应具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资质或聘请注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监理工程师从事水保监理工作。
(6)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单位应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监测单位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编制监测实施方案。监测成果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7)监督管理,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8)竣工验收,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前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内容、程序等应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执行。
(9)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办法。
12、结论与建议
本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水土保持方案总体结论。
(2)下阶段水土保持要求。
(3)附件、附图和附表
13、附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立项的有关申报文件、批件或相关规划。
(2)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初步意见。
(3)水保方案编制委托书。
(4)方案(送审稿)技术评审意见。
(5)说明项目可行性且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协议。
(6)说明防治责任转移的函件。
(7)水土保持投资概(估)算附件
(8)其它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14、附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图
(2)项目区地貌及水系图。
(3)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总布置图。
(4)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图。
(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6)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图
(7)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图。
(8)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
(9)其它图件。
15、附表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投资估算附表、方案特性表等。